工信廳網站發布通知,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根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科〔2010〕54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決定開展2019年我國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地企業的遴選和推薦報送工作,中*管理企業負責其下屬企業的遴選和推薦報送工作。申請認定我國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應在制造業重點領域具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及產業化突出成果,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和申報材料編寫要求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二、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管理企業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和推薦。原則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擇優推薦不超過3家,已開展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擇優推薦不超過4家;各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管理企業擇優推薦1家。
三、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管理企業于6月3日前將推薦文件、推薦企業匯總表及企業申報材料(格式見附件,紙質版一式三份,電子版光盤一份)報工業和信息化部,材料收集工作委托機械工業信息研究院戰略與規劃研究所受理。
四、材料報送地址。機械工業信息研究院戰略與規劃研究所(北京市西城區百萬莊大街22號,100037,請注明“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材料”)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9年04月26日